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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土地使用权的期限规定有哪些

日期:2023-08-29 14:38:51 来源:找法网

一、房产土地使用权的期限规定有哪些

房产土地使用权的期限规定有根据土地用途确定的:

1.居住用地七十年。


(相关资料图)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行、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找法网提醒您,土地试用权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二、土地使用权如何进行出让

可以通过协议、招标等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具体的流程如下:

1.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土地使用者在签订合同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出让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

4.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五条规定,出让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三、土地使用权流转需要村委会同意吗

土地使用权流转,并不需要征得村委会同意。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3.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的剩余期限;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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